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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老赖”再出新招!转移财产达两万元即可入罪 !家人也要承担!

发表时间:2020-9-4 10:44:08  阅读次数:

转自:老赖查询

为打击“老赖”,广东再出新招!


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规范指引》(下称“《规范指引》”)正式实施!

转移财产入刑门槛明确

“老赖”小心获罪!

《规范指引》里指出,若“老赖”行为符合以下3个条件,将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



3个条件分别是:


1

个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达到2万元;

2

单位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达到20万元;

3

以低于市场价格50%以上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致使法院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即:“老赖”转移财产入刑“门槛降低”,往后个人“老赖”只要转移超过2万,债主就可以报案。


除此之外,《规范指引》还明确对于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除了自己入刑,往后“老赖”转移财产还将牵连家人!



家人协助转移财产?

以共犯形式一起入刑!

“老赖”如果要转移财产,第一个会转移给谁呢?子女就亲友无疑是第一目标!


但这个办法以后行不通了,因为协助转移财产,亲友将成共犯一起被判刑!

案例:“拒执罪”也有共犯



2016年,汪某因公司破产被多名债权人起诉到安吉县法院,案件标的共计115万余元。


自称没有履行能力的汪某却在2017年利用亲友童某的银行卡转移财产数十万元。


最终,“老赖”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而童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童某虽非被执行人,但明知汪某为规避法院执行,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手机号码、微信号提供给汪某使用,帮助汪某逃避法院执行,与汪某是共同犯罪,他起到了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法官表示:童某精准地帮助了汪某实施犯罪,达成了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目的,所以一起判刑。


以后转移财产不仅害自己还害家人,“老赖”你还敢转吗?


如何让“老赖”入刑?


根据《规范指引》,有两种方法:


1

债权人可以将“老赖”转移财产的证据交给法院,法院将会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

对于符合自诉条件的,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



延伸1: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延伸2:如何提起自诉?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但是,若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规范指引》为办理拒不执行犯罪案件提供了明确、统一的标准和指引,降低了“老赖”入刑的“门槛”。


也完善了公、检、法三机关工作联动机制,凝聚起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相信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